因计划调整,经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依次补录姜涛(考生编号105112121305404)。
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庄甲鹏(副书记、纪检委员)
联系电话:027-67867065,申诉邮箱:zjp@ccnu.edu.cn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N7069办公室
计算机学院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