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招生计划调整,经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依次补录任泓静(考生编号105113021218658),康高明(考生编号105113021104938),班启旭(考生编号105113021218655),李圣勋(考生编号105113021104933);拟在计算机技术专业依次补录刘江(考生编号105113021218809)。
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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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
申诉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N7069办公室
计算机学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