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计算机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考务小组和成绩复核小组,以保证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招生专业
具体招生专业
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公布的2024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申请条件
1.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原件手签);
2. 学生证、身份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 本科成绩单原件一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其他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上述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推免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报名安排
1. 2023年9月13日-9月21日,申请人登录“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s://grd.ccnu.edu.cn/student/ytmlogin)进行预报名,提交报名信息。
“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仅为服务我校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辅助系统,主要用于前期征集报考志愿信息。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否则无效。
2. 材料提交与复试名单确定。
2023年9月21日(周四)下午18:00前(以发出快递时间为准)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纸质版材料请使用顺丰或EMS邮寄: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计算机学院7063办公室,收件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7207,邮编:430079。
完成预报名同学请加入QQ群(群号:824285063)并发送“2024推免生(或国优计划)+姓名”进行实名认证。
学院将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具体复试名单见我院官网后续通知。
3.正式报名。所有推免生在2023年10月20日前(开始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系统开放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
六、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1.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复试报到时间:2023年9月25日(周一)下午2:30-5:00
复试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7楼7119会议室
复试面试时间:2023年9月26日(周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采用线下面试的形式开展,包括综合能力面试和英语能力面试两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英语能力。
综合能力面试:考生准备约3分钟的PPT,主要介绍本人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研究生学习规划等方面的情况;考官提问环节,测试考生专业知识综合掌握情况、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报考“国优计划”考生将增加本人从教意愿、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其他考核内容与报考同一专业的普通推免生一致。
英语能力面试:在考官提问环节中将测试考生英语掌握和综合运用能力。
复试总成绩由各复试小组成员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复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综合素质考核满分80分,英语能力满分20分。考生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办法
根据报考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院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接受。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其他
(1)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本年度我院优秀大学生暑期优秀营员和合格营员,在参加我院2024年推免生复试考核成绩合格后,同等条件下优先拟录取。所有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入学第一年给予一等学业奖学金。
(2)所在学校为非武汉市高校参加复试的学生,在被我校正式录取为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后,可申请报销复试期间往返武汉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按硬席或高铁、动车二等车厢及以下标准报销往返路费,需提供有效往返车票报销凭证;住宿费按相关规定标准报销,需提供相关住宿发票),具体报销手续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学校和学院后续发布的相关文件。
七、复试督查工作安排
受理申诉人员:
庄老师:027-67867065,zjp@ccnu.edu.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27-67867207
计算机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