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计算机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需要,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命题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巡视督查小组,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及代码 |
复试最低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复试人数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普通推免生人数 |
剩余普通计划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 |
计算机系统结构01 |
325 |
37 |
37 |
56 |
56 |
20 |
32 |
41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2 |
计算机应用技术03 |
计算机技术085404 |
不区分研究方向00 |
330 |
37 |
37 |
56 |
56 |
13 |
32 |
41 |
软件工程085405 |
不区分研究方向00 |
330 |
37 |
37 |
56 |
56 |
4 |
24 |
29 |
注:复试人数中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支教团推免生、单独考试考生,以上特殊类型考生由学校统筹,不占我院招生计划,此表中复试人数未包含此类考生。
(二)复试名单
见计算机学院官方网站。
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3月28日(周四)下午13:00至15:30
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7119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包括以下7类:
1.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5.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
6.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和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和学习、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附大学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以上部分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使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过期不提交复试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3月28日(周四)下午16:10至18:10
笔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N119
面试时间:3月29日(周五)下午13:00至晚上19:00
面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7119、N533候考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进入学校。
2、复试包含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面试等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对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的考查。
3、专业笔试考核内容:C语言程序设计(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4、面试考核内容:面试考核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面试,其中专业综合面试包含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要求:①面试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②专业面试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时长为12-15分钟,有中文自述(不超过5分钟)、随机抽题(1道)回答、综合问答三个环节,随机抽题试题内容范围涵盖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随机抽题情况,给出专业能力成绩,根据考生回答综合问答情况给出综合素质成绩;③英语听说面试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能力,时长为5-8分钟,有英文自述(不超过2分钟)、综合问答(抽取1道试题进行陈述)、听力测试(听录音复述主要内容)三个环节,考试内容涉及日常生活和专业相关话题,考官根据考生英语听说面试情况给出英语听说能力成绩。
另外,考官还将对考生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作非量化的考核。
5、考生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均需携带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
注意事项:
考生面试时须准备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备查备询。
五、复试成绩计算和拟录取规则
(一)复试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成绩*3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50%+英语听说能力成绩*20%
2.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说明: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4.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规则
(1)所有专业按一级学科(领域)录取,学院将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在录取名单最终确定前,若考生放弃拟录取,将按各专业方向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3)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条款和精神为准,解释权属计算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六、信息公开
(一)监督申诉
联系人:庄老师
电话:027-67867065
邮箱:zjp@ccnu.edu.cn
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N7069办公室,邮编:430079
(二)复试咨询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27-67867207
华中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