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站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要求,“学校要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如学院领导、管理人员、专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活动的院系教师等,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依托“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系统”,组织本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考试人员。学院、中心领导,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等。
二、培训考试组织实施。参加培训考试人员请通过学校企业微信登录系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知识学习,并于6月30日前完成考试。参加此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人员,系统将自动记录考试信息并存档。
本次培训考试手机端、PC端操作均可。手机端登录学校企业微信,工作台搜索“实验室安全教育”,进入“实验室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考试”进行考试;PC端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系统”(网址:https://labsafety.ccnu.edu.cn/)进行考试。
计算机中心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