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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计算机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需要,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命题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巡视督查小组,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及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及代码

复试最低分数线

招生计划

复试人数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普通推免生人数

剩余普通计划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

计算机系统结构01

325

37

37

56

56

20

32

41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2

计算机应用技术03

计算机技术085404

不区分研究方向00

330

37

37

56

56

13

32

41

软件工程085405

不区分研究方向00

330

37

37

56

56

4

24

29

注:复试人数中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支教团推免生、单独考试考生,以上特殊类型考生由学校统筹,不占我院招生计划,此表中复试人数未包含此类考生。

(二)复试名单

见计算机学院官方网站。

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3月28日(周四)下午13:00至15:30

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7119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包括以下7类:

1.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5.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

6.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和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和学习、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附大学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以上部分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使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过期不提交复试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3月28日(周四)下午16:10至18:10

笔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N119

面试时间:3月29日(周五)下午13:00至晚上19:00

面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7119、N533候考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进入学校。

2、复试包含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面试等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对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的考查。

3、专业笔试考核内容:C语言程序设计(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4、面试考核内容:面试考核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面试,其中专业综合面试包含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要求:①面试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②专业面试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时长为12-15分钟,有中文自述(不超过5分钟)、随机抽题(1道)回答、综合问答三个环节,随机抽题试题内容范围涵盖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随机抽题情况,给出专业能力成绩,根据考生回答综合问答情况给出综合素质成绩;③英语听说面试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能力,时长为5-8分钟,有英文自述(不超过2分钟)、综合问答(抽取1道试题进行陈述)、听力测试(听录音复述主要内容)三个环节,考试内容涉及日常生活和专业相关话题,考官根据考生英语听说面试情况给出英语听说能力成绩。

另外,考官还将对考生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作非量化的考核。

5、考生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均需携带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

注意事项:

考生面试时须准备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备查备询。

五、复试成绩计算和拟录取规则

(一)复试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成绩*3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50%+英语听说能力成绩*20%

2.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说明: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4.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规则

1)所有专业按一级学科(领域)录取,学院将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在录取名单最终确定前,若考生放弃拟录取,将按各专业方向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3)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条款和精神为准,解释权属计算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六、信息公开

(一)监督申诉

联系人:庄老师

电话:027-67867065

邮箱:zjp@ccnu.edu.cn

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N7069办公室,邮编:430079

(二)复试咨询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27-67867207

  华中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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