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研究生:
为更好体现学校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心关爱,帮助部分困难少数民族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党委学生工作部拟发放少数民族研究生困难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国家计划招收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本年度本人或家庭罹患重大疾病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此次补助
1.有课程不及格者;
2.有违法违纪、道德品行、学术行为不端者;
3.个人生活铺张浪费或有不良消费习惯者;
4.不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活动者;
5.恶意欠费(学费、住宿费等)者。
三、发放人数及标准
学院根据学校划拨金额及申请情况。统筹考虑少数民族困难研究生情况,予以相应资助。
四、工作要求
1.申请少数民族研究生困难补助,需先向学院提出申请,递交《少数民族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认定材料。
2.学院将成立评定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困难补助评定。
五、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少数民族研究生于2024年10月24日11:30前,将《少数民族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认定材料纸质版交至南湖综合楼7071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孙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7867653。
计算机学院
2024年10月21日